国务院总理在昨天的答记者问时表示,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后,管理和退出机制要着手制定规则,实行从建设到管理,从管理到退出的完整机制。
总理不仅提出了三管齐下调控房价,而且提出了明确的保障房建设目标,传递出保护民众居住权利、维护民众住房尊严的民生思路,值得期待。
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,不仅能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,而且能真正做到应保尽保,也会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市场原动力。政府着手制定保障房管理和退出机制更是为保障房加了一把防盗锁。有利于保障房供应精确制导,真正做到“雪中送炭”,而不是锦上添花,甚至成为权力寻租工具。
众所周知,保障房特别是公租房、廉租房的资源是有限的,作为公共产品的保障房,是保障困难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,其意义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,而并非是一项普遍的政策待遇。保障房供给有着严格的政策要求与收入支出测算标准,而保障房的每个保障对象,都应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因此,规范保障房管理、退出机制,让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,避免非保障房供给对象蒙混过关,就显得十分重要。比如,对保障房供给对象收入、住房情况进行公示,以接受群众监督,或采取在社区范围内举行保障房供给对象听证会等方式。刘凯玲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凤凰网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
Copyright © 2012-2023 半岛全站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12411号-1
收到你的留言,我们将第一时间与你取得联系